功能特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办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工作技能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工作编码:4-07-05-04,以下简称《规范》,代替《建构筑物消防员》劳社厅发〔2008〕1号,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操控功用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操控设备的消防操控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咨询时刻: 2021-10-15
回复:不存在过渡期这一说法,依照规范应持中级四级证。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回复单位: 消防救援局 回复时刻: 2021-10-18